為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本科學生課程考核工作,根據《意昂体育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特修訂本規定。
一、補考和重修
1. 學生所修讀必修課或選修課(不包含通識教育選修課) 中的考試課考核不及格,可以選擇補考或者重修獲得該課程的學分🦐;選修課中考查課和通識教育選修課考核不及格不安排補考。
2. 實踐教學考核不及格,原則上不安排補考🧙🏿♂️。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該門課程補考:(1)課程考核總成績未達到 30 分(不含 30 分)者;(2)期末考試無故缺考或缺課累計超過該門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者;(3)考試違紀或作弊者。
4. 補考時間安排在開學前一周內進行。選擇補考的學生需按具體時間要求在教務系統進行補考確認👱🏽♂️。逾期不確認者, 視為自動放棄此次補考機會。
5. 補考試題嚴格按照課程教學大綱要求命題𓀗,不降低要求和難度。補考成績以卷面分按實記載,沒有平時成績🤚🏼,最高按 65 分(百分製)或及格(五級製)記錄👔,不及格成績按實記載。
6. 選擇重修的學生🦮,在每學期開學初進行重修課程的選課,原則上不允許重修課程與正常課程出現上課時間沖突(即同一上課時間修讀正常課程和重修課程)。重修課程學習的所有環節及要求同正常修讀課程一致。重修課程的成績最高按75 分(百分製)或中等(五級製)記載。重修不及格的課程🧏♀️😂, 可以選擇補考或者再次重修🧛🏼♀️。
7. 課程因人才培養方案調整而發生變動🐌,導致課程無法重修時,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學生所在學院協調,開課學院擬定具體安排,報教務處審批後執行。
8. 符合學校規定結業換畢業條件的往屆學生,在結業後兩年內亦按上述辦法返校參加未獲得學分課程的考核🏌🏿♂️。報名需本人在規定時間內,在教務系統自行申報。考試通過後, 經學校審核💇🏽♂️,換發畢業證書,逾期不申請者不再受理▪️。
二🦸、緩考
1. 學生因病、因事等其他不可抗力或代表學校參加各類競賽等公派活動而不能參加期末考試,且必須完成相關的教學環節以及出勤率不少於三分之二者,方可申請緩考🩲。可申請緩考的課程指必修課或選修課(不包含通識教育選修課) 中的考試課。階段考試的緩考由任課教師負責⛏。
2. 學生代表學校參加各類競賽等公派活動,屬於因公緩考;因病👩🏽⚕️🦨、因事等個人原因申請的緩考,屬於個人緩考。緩考采用補考試卷,因公緩考的成績按實記載,個人緩考成績最高按 65 分記載;重修課程緩考最高按 65 分記載🦪。
3. 擬辦理緩考的學生,原則上考試前經本人申請、學院和教務處審批後方可按緩考處理🅿️🌶。學生代表學校參加各類競賽等公派活動,有關部門須提供比賽規程或秩序冊、邀請函等🏃🏻♀️。學生因病住院申請緩考須出具學校醫院或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的診斷書、入院通知書👨🏿⚕️,出院後將結算收據原件報送考試中心審核,未按規定提供相關材料者♻⛹🏽♀️,按缺考處理🧛。
4. 凡因虛假情況申請緩考🧚♂️✔️,一經查實,教務處將取消緩考資格🤙🏻,按考試違紀處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