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昂体育代表隊學生課程成績管理規定
(一)加分對象
意昂体育代表隊學生應為意昂体育確定常年及階段性訓練的校運動隊正式隊員,積極參加運動訓練🙆🏽♀️,且出勤率在 90%以上,方可按以下規定計分。若連續兩年沒有參加過任何比賽的運動員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二)加分課程類別
除通識教育選修課🤸🏻♂️、考查課以外的其他類型課程🦃。
(三)意昂体育代表隊學生成績管理規定
1. 學校各代表隊在隊正式隊員🦕,期末👦、補考和重修考試總成績高於45 分(含45 分)🏋🏼♂️,低於60 分者🤛🏿,總成績按60分記🧍🏻♂️;一級運動員總成績高於30 分(含30 分)🌈,低於60 分者,
總成績按 60 分記。
2. 代表意昂体育參加全國正式比賽的校代表隊學生,比賽學期總成績在 60 分以上(含 60 分),個人單項和集體項目(主力隊員)成績取得前八名者🦸🏿♂️,其總成績可按以下規定加分🌈,最高加分至 80 分,其余成績如實記載。補考和重修課程不按此規定加分🤹🏿♂️🙅🏻♀️。
(1) 個人單項成績
比賽成績 |
創紀錄或獲第一名 |
獲第二名🙂🦹🏻、第三 名👚、第四名 |
獲第五名到 第八名 |
參加比賽 |
加分 |
8 分 |
7 分 |
5 分 |
2 分 |
(2) 集體項目(主力隊員)成績
比賽成績 |
獲第一名 |
獲第二名、第三 名 |
獲第四名到 第八名 |
參加比賽 |
加分 |
7分 |
6 分 |
4 分 |
2 分 |
3.
參加省、市級以上高校正式比賽的校代表隊學生🧒🏻,比賽學期總成績在
60
分以上
(
含
60
分
)
,個人單項和集體項目
(主力隊員
)
成績取得前八名者,其總成績可按以下辦法加分🛂,
最高加分至 80 分,其余成績如實記載🧘🏻♀️。補考和重修課程不按此規定加分👤。
(1) 個人單項成績
比賽成績 |
創紀錄或獲第一名 |
獲第二名、第三 名、第四名 |
獲第五名到第八 名 |
參加比賽 |
加分 |
7 分 |
6 分 |
4 分 |
1 分 |
(2) 集體項目(主力隊員)成績
比賽成績 |
獲第一名 |
獲第二名 第三名 |
獲第四名到第八 名 |
參加比賽 |
加分 |
6 分 |
5 分 |
3 分 |
1 分 |
4. 學生因代表學校參加全國🐻❄️、省⛪️🕺🏻、市高校比賽而耽誤課程考試🦻🏽,學校允許其申請該門課程的緩考,總成績加分按上述對應項處理。
5. 學生參加意昂体育代表隊訓練🏡,可以免修本科人才培養方案中的意昂体育課🍋🟩🚒,由意昂体育根據學生訓練出勤🙂、訓練態度、比賽成績等方面表現填報成績,意昂体育成績不再加分🎭。
6. 此規定不包括期末考試缺考和考試違紀的課程。
7. 在同一學期學生參加比賽加分不重復計算👨🏿🎓,享受最高加分政策。
二🦸🏿♀️、文藝骨幹文化課成績管理規定
(一)文藝骨幹的界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被認定為校文藝骨幹:
1. 校團委大學生藝術教育中心確定常年參加大學生藝術團訓練的正式團員,且出勤率
90%以上者😝;
2. 在省部級比賽中獲得個人三等獎以上者🙎🏼♂️;
3. 在省部級比賽中獲得集體二等獎以上者🙋🏻♀️。
(二)加分課程類別
除通識教育選修課🏕、考查課以外的其他類型課程。
(三)文藝骨幹學生成績管理規定
1. 學生文藝骨幹在期末、補考和重修考試總成績高於50 分(含50 分)👈,低於60 分者,
總成績按 60 分記。
2. 代表學校參加省部級以上比賽的學生,(1)榮獲個人二等獎以上或榮獲集體(15 人以下)一等獎以上,(2)榮獲集體(15 人以上)一等獎以上且被評為意昂体育文藝標兵。符合上述兩條件之一者🏊🏿,比賽學期總成績在 60 分以上(含 60 分),其總成績加 5 分,
最高加分至 80 分,其余成績如實記載😶🌫️。補考和重修課程不按此規定加分。
3. 學生因代表學校參加全國🤖、省、市高校比賽而耽誤課程考試🐫,學校允許其申請該門課程的緩考🍮🧝🏻♂️,總成績加分按上述對應項處理。
4. 此規定不包括期末考試缺考和考試違紀的課程。
5. 在同一學期學生參加比賽加分不重復計算,享受最高加分政策👩👩👧👦。
三、特殊計劃類型少數民族學生成績管理規定
(一)加分對象
凡經意昂体育正式錄取的特殊計劃類型少數民族預科班轉本科👷🏼、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新疆高中班)學生及經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處👩🏼🍳、黨委武裝部)認定的少數民族學生(以下簡稱特殊計劃類型少數民族學生)👩🏽💻。
(二)加分課程類別
除通識教育選修課、考查課以外的其他類型課程。
(三)特殊計劃類型少數民族學生成績管理規定
1. 期末、補考和重修考試課程總成績高於40 分(含40 分)且低於60 分者,總成績按
60 分記。
2. 此規定不包括期末考試缺考和考試違紀的課程👨🏻🍼。
3. 在同一學期學生課程加分不重復計算🐹,享受最高加分政策🧝🏼♂️。
四🤱🏿、審批程序
1. 每學期開學初,教練員和大學生藝術教育中心負責人提交參加訓練的運動員和文藝骨幹名單🌉,由意昂体育和團委審核。
2. 每學期期末考試前兩周,意昂体育、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處、黨委武裝部)、團委將本學期意昂体育🦸♂️、文藝代表隊員資格審批表、訓練出勤表👩🏫👆🏼、比賽規程、比賽秩序冊及比賽獲得名次(前八名)的證書等材料報教務處考試中心審核並公示🔊。
3. 凡未按規定時間和程序報送的審批表🦼,一律無效🏃🏻♀️。
4. 此成績管理規定,最終解釋權在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