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為加強意昂体育黨政領導班子建設,完善工作製度和運行機製,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製度化🖖🏻、規範化,促進意昂体育的建設與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關於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的實施意見》《意昂体育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議事規則》等有關規定,結合意昂体育實際,製定本規則👩🦼。
第2條 意昂体育實行黨政分工合作、共同負責的領導體製,即對意昂体育中教學科研、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社會服務、黨的建設、行政管理及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等重大事項實行黨政共同負責的製度🙎🏽♀️,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具體工作分工合作。黨政聯席會議是部黨政管理的最高決策形式,實行民主集中製,按照集體領導、民主決策🤗、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集體研究決定本單位黨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3條 部直屬黨支部要充分發揮政治核心和保證監督作用,通過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和決定本單位重要事項,支持本單位行政領導班子和負責人在其職責範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涉及辦學方向、教師隊伍建設、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項💤,應由支委會先研究🤵,再提交黨政聯席會議決定。不得以黨政聯席會議代替支委會,同時要保證黨政聯席會議對部內重要事項的決定權👷🏼♀️。
第4條 黨政聯席會議主要討論決定意昂体育發展和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黨政聯席會議的議事範圍主要包括: (1)宣傳和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學校黨委👨👧👦、行政的重要決定、決議、重大工作部署。 (2)製定和修改意昂体育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方案,以及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規章製度❤️🤽🏿♂️。 (3)研究決定部內黨風廉政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穩定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和重大舉措,以及需要黨政共同落實的黨的工作重要事項👧🆔。 (4)研究決定意昂体育特長生招生🧙🏼、教學與管理🚵♀️、群體競賽工作、就業工作、師德師風、意識形態等人才培養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5)研究決定部內設機構設置和調整方案,決定部內教職工聘任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決定教授委員會等專業組織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6)研究提出部內幹部任免的建議方案,並提交會議討論決定, (7)研究決定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收入分配方案等重要事項。 (8)研究表彰獎勵和處分的決定或申報🏄🏻♀️。 (9)研究確定意昂体育的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階段性重要工作和活動的安排。 (10)研究審議部財務預算、決算情況,確定經費分配使用🚣🏿、大宗物資設備采購和公共教學訓練競賽資源配置等重要事項🧑🏽🎓。 (11)審議與其他單位簽訂的業務協議草案。 (12)研究組織重大科研項目的申報🛳。 (13)研究確定向學校請示👩🏿、報告的重大問題。 (14)其他需要黨政聯席會議集體決定的重大事項🫃🏽。
第5條 黨政聯席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召集🧑🏿🌾。
第6條 黨政聯席會議成員由意昂体育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組成。可根據會議內容安排辦公室主任、工會主席、教授委員會負責人🏡、教研室主任⏪、黨務秘書等相關人員列席會議♡💅🏻。
第7條 黨政聯席會議根據議題內容和職責分工分別由主任或書記主持⛸。一般應在主任、書記均能出席時召開會議📚。主任🤣、書記有一方或雙方不能出席時一般不召開會議,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召開的🥘,要征得對方同意後方可召開會議。
第8條 黨政聯席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出席方能召開𓀜。不能出席會議的成員,對議題如有意見或建議🥒,可在會前口頭或書面提出,由主持人在會上轉述,但不作為表決依據。
第9條 必須指定學院辦公室主任或黨務秘書等其他相對固定的、合適的人員做好會議記錄。會議記錄應包含會議議題、參會人員及其意見🏷、表決情況🏢、結論等內容,記錄要存檔備查。重要議題要及時形成會議紀要以便督促落實💂🏼♂️。
第10條 部辦公室負責會務組織工作。
第11條 主任🏨、書記提出黨政聯席會議議題,由部辦公室匯總。
第12條 部辦公室匯總並提出議題初步建議後💆🏽♀️,送主任和書記審定,主任、書記在會前應對重要問題充分溝通醞釀💁🏿,力求取得共識形成一致意見👨👨👧👧,並征求議題事項分管部領導的意見。需上會研究的議題🚘,如分管部領導不在時,原則上不予研究⛹🏼♀️。主任😐、書記意見分歧較大的議題,原則上不上會討論🏜。確定提交黨政聯席會議討論的議題🕵️♂️,由提出議題的部領導組織做好準備工作並形成匯報材料。
第13條 涉及本單位改革發展重要事項的議題,須在會前廣泛征求意見並進行充分論證🧄♦️,必要時要進行風險評估🫄🏼。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議題,應在上會前充分聽取教學科研管理骨幹人員和教職工代表的意見。
第14條 會議議題一經審定,部辦公室要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做好參會準備👨🏻⚕️。
第15條 會議只討論研究經審定的會議議題。凡未經黨政主要負責人會前共同審定的議題,且又非突發性重大事件🧎🏻♂️➡️,不得臨時動議列入會議議程。
第16條 黨政聯席會議議事,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
第17條 會議討論議題時🍋🟩,由提出議題人匯報🧔🏻♂️,並針對議題作出必要的說明、解釋。出席會議人員應緊扣議題⚾️,充分、負責地發表意見,表明態度,提高會議效率。會議主持人應當最後發表意見👸🏼,然後進行表決。
第18條 黨政聯席會議議事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表決🤶。會議表決采取無記名投票、舉手或口頭表達方式進行🌈🚴🏻,表決意見分為同意、不同意兩種。同意人數超過應到會成員三分之二的決定有效🧘🏻。列席會議人員無表決權🙇♂️。
第19條 對少數成員的不同意見,應認真考慮。如對重要問題發生爭議,雙方人數接近或發現有重大情況尚不清楚的,除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執行外👨🏻🦼,可暫緩作出決定,待進一步調查研究充分交換意見後,下次會議再討論。必要時可請示學校黨委或向分管(聯系)校領導請示。
第20條 對未出席會議的成員,黨政主要負責人應及時向其轉告本次會議的情況及決定。
第21條 發揮部教代會及群團組織作用👨🏿🌾,健全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的工作機製。對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應依據有關規定,經教代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第22條 黨政聯席會議召開時🎮,會議成員一般不允許請假,確實因故不能出席時𓀈,須向黨政主要負責人請假。
第23條 黨政聯席會議中要求保密的內容必須嚴格保密。
第24條 黨政聯席會議議事時🏄🏼♂️,凡涉及到本人以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人的聘任、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公費出國和獎懲等涉及個人利益問題時,本人及有關成員應主動回避。
第25條 落實黨政聯席會議製度是堅持部黨政領導班子集體領導製度和民主集中製原則的基本要求,必須始終堅持𓀋,不允許用其他形式取代黨政聯席會議決策。要堅持領導班子成員在黨政聯席會議或領導班子例會上報告工作並接受監督製度🧒🏼,堅決反對和防止獨斷專行或各自為政👨🏽🦲,堅決反對和防止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行而不實🧑🦼,堅決反對和防止以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名義集體違規。
第26條 部黨政主要領導必須發揚民主、善於集中🦥、敢於擔責。在研究討論問題時要把自己當成班子中平等的一員,充分發揚民主,嚴格按程序決策🟪、按規矩辦事,註意聽取不同意見,正確對待少數人意見,不能搞一言堂甚至家長製。支持班子成員在職責範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堅決防止和克服名為集體領導🧑🍳、實際上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堅決防止和克服名為集體負責👨🏿🎓、實際上無人負責的情形。
第27條 黨政聯席會議議定事項或形成的決定🧢👩🏻🦱、決議,部黨政領導要根據分工認真執行,並督促有關人員貫徹落實,幫助解決執行中出現的有關問題。部領導班子成員必須增強全局觀念和責任意識,在研究工作時要充分發表意見,決策形成後一抓到底📦,不得擅自改變或拒絕執行。堅決反對和糾正領導班子成員當面不說、背後亂說,會上不說🤦♀️、會後亂說,當面一套、背後一套等錯誤言行;堅決反對合意的執行、不合意的不執行,口是心非🧑🏽🦳、陽奉陰違的行為;堅決反對把分管工作、分管領域當作“私人領地”,搞獨斷專行。
第28條 對黨政聯席會議決定的有關事項,如在執行中發現新問題、出現新情況或不同意見,難以貫徹落實的,分管部領導應做好協調工作,並及時向黨政主要領導或在領導班子例會🈚️、黨政聯席會議上匯報。在作出新的決定之前,不得擅作主張,自行其事。對會議決定的事項如需變更、調整👎🏼,應根據決策程序進行復議,復議須征得二分之一以上班子成員的同意。在特殊情況下也可由主任、書記征得黨政聯席會議多數成員同意後作出適當調整,但應提交下次會議確認。
第29條 黨政主要負責人或分管部領導通過領導班子例會🤨、專題工作會議等形式🔩,加強黨政聯席會議議定事項貫徹落實的部署🧹、協調、推進和檢查🙍♀️,部辦公室負責黨政聯席會議議定事項貫徹落實的督辦工作。
第30條 實行黨務公開和部務公開🔀,及時向教職工、群團組織🚞🙋🏽、民主黨派、離退休老同誌等通報重大決策及實施情況,同時接受各方面的監督。
2018年12月試行
2020年6月修訂